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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的好处
  • 版权登记的好处

    发表时间:2015-12-03 来源:

    版权即著作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虽然著作权产生不要求登记,但从更全面维护著作权权益以及实现作品传播和经济价值实现角度,一般建议是进行登记。此外,进行版权登记:

    1) 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可以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当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常常遇到举证困难的问题。因此对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更便于在今后的行政救济和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

    3)作者在进行版权贸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这样的权利证明文件来方便与另一方签订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4) 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5)其中著作权登记是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条件,登记计算机版权有利于是产品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6)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7) 可以在授权活动中更加畅通。

    8) 有利于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